武汉市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循环经济促进法》办法/第一章 总则第三条已修改发展循环经济应当在技术可行、经济合理、节约资源、保护环境、保证产品质量的前提下,按照减量化优先的原则实施。地方法规 · 武汉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14年1月1日第二条回到全文第四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