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汉市房屋安全管理条例/第一章 总则第四条有效市房屋主管部门负责本市房屋安全的监督管理工作。区房屋主管部门负责制订房屋安全应急抢险实施方案、组织危险房屋安全巡查、处置房屋安全突发事件、查处危害房屋安全行为等监督管理工作。市、区房屋主管部门可以委托其所属的房屋安全管理机构具体负责房屋安全的日常监督管理工作。地方法规 · 武汉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第三条回到全文第五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