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二条

已修改

执法机关应根据法律、法规规定的执法程序,制定和完善保障其实施的具体办法。

行政机关应建立执法审核制度和行政处罚听证、复议制度。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地方法规 · 武汉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1998年12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