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汉市志愿服务条例/第一章 总则第七条有效国家机关、企业事业单位、社会团体以及其他社会组织应当支持志愿服务活动,维护志愿者、志愿服务组织的合法权益。全社会应当尊重志愿者和志愿服务组织提供的志愿服务,提倡和鼓励个人积极参与志愿服务活动。地方法规 · 武汉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第六条回到全文第八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