甘肃省东乡族自治县水资源管理条例第十一条有效从河流、水库、地下取水的单位和个人,应向自治县人民政府水行政主管部门申请办理取水许可证,并缴纳水资源费。地方法规 · 东乡族自治县人民代表大会 · 施行 —第十条回到全文第十二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