甘肃省肃北蒙古族自治县蒙古语言文字工作条例/第一章 总则第五条有效本条例适用于自治县行政区域内的国家机关、社会团体、企事业单位、个体工商户,牧区、农村及外地驻本自治县的单位和公民。地方法规 · 肃北蒙古族自治县人民代表大会 · 施行 —第四条回到全文第六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