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藏自治区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促进科技成果转化法》办法/第五章 奖励与处罚第三十四条已废止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促进科技成果转化法》第三十一条给予罚款的,处以违法所得二至五倍的罚款。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促进科技成果转化法》第三十二条给予罚款的,处以违法所得一至三倍的罚款。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促进科技成果转化法》第三十四条给予罚款的,处以违法所得二至五倍的罚款。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促进科技成果转化法》第三十六条给予罚款的,处以违法所得二至五倍的罚款。地方法规 · 西藏自治区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第三十三条回到全文第三十五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