鞍山市技术市场促进条例第二十七条已修改违反本条例第六条规定的,由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和其他有关行政主管部门在各自的职权范围内,依照法律、法规的规定,负责监督和查处。地方法规 · 鞍山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10年1月1日第二十六条回到全文第二十八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