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省爱国卫生条例第二十一条有效加强对杀鼠剂生产、销售和使用的严格管理。实行杀鼠剂经营资格核准制度。杀鼠剂经营资格核准和经营的指导工作,城市由市爱卫会负责,农村由县级以上农业部门负责。杀鼠剂经营必须先取得经营资格核准后,方可向工商行政部门登记注册。禁止生产、销售、运输、储存、使用毒鼠强等剧毒杀鼠剂。生产、销售、使用杀灭有害生物的药品、器械,应当符合国家和省的有关规定。地方法规 · 湖北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第二十条回到全文第二十二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