鞍山市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第三章 提取和使用第二十八条已修改住房公积金的贷款风险,由市管理中心承担。市管理中心不得向他人提供担保。地方法规 · 鞍山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05年6月1日第二十七条回到全文第二十九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