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沙市水资源管理条例第八条已修改水资源保护、节约用水专业规划由市、区、县(市)水行政主管部门编制,征求同级其他有关行政主管部门意见后,报本级人民政府批准。其他水资源专业规划按照有关规定编制。地方法规 · 长沙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12年1月1日第七条回到全文第九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