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昌市城市管理条例/第五章 公共服务和监督管理第四十八条有效实行城市管理网格化。市城市管理主管部门应当组织划定网格区域,明确区域内城市管理责任单位和责任人、维修养护责任单位和责任人以及城市管理信息采集责任人,并向社会公布。地方法规 · 南昌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第四十七条回到全文第四十九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