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水市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立法条例/第九章 其他第四十五条已修改常务委员会法制工作机构负责对地方性法规有关具体问题的询问进行研究,予以答复,并报常务委员会备案。对重要问题的答复,应当报经常务委员会主任会议同意。地方法规 · 天水市人民代表大会 · 施行 2017年1月1日第四十四条回到全文第四十六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