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水市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立法条例/第八章 解释第四十一条已修改地方性法规解释草案经常务委员会会议审议,由法制委员会根据常务委员会组成人员的审议意见进行统一审议、修改,提出地方性法规解释草案表决稿。地方法规 · 天水市人民代表大会 · 施行 2017年1月1日第四十条回到全文第四十二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