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水市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立法条例/第六章 表决第三十三条已修改列入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会议议程的地方性法规草案表决稿,由主任会议提请常务委员会全体会议表决,以常务委员会全体组成人员的过半数通过。地方法规 · 天水市人民代表大会 · 施行 2017年1月1日第三十二条回到全文第三十四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