恩施土家族苗族自治州重点项目领域预防职务犯罪工作条例/第一章 总则第三条已废止本条例所称重点项目,是指在恩施土家族苗族自治州行政区域内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根据国家和省有关规定确定并公布的对地方经济和社会发展有重大影响的建设项目。地方法规 · 恩施土家族苗族自治州人民代表大会 · 施行 —第二条回到全文第四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