恩施土家族苗族自治州重点项目领域预防职务犯罪工作条例/第二章 预防职责第十四条已废止建立重点项目领域预防职务犯罪联席会议制度,研究、组织、协调、督促、评估和指导重点项目领域预防职务犯罪工作。联席会议办公室设在自治州、县级检察机关。重点项目监管部门向重点项目领域预防职务犯罪联席会议办公室报送相关数据,提供有关信息和资料并配合相关工作。地方法规 · 恩施土家族苗族自治州人民代表大会 · 施行 —第十三条回到全文第十五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