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国防教育条例/第一章 总则第二条有效本条例所称国防教育,是指使公民增强国防观念,掌握国防基本知识,学习必要军事技能,激发爱国热情,自觉履行国防义务的全民性终身教育活动。国防教育是国防建设和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全民教育体系的重要内容。地方法规 · 重庆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第一条回到全文第三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