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汉市见义勇为人员奖励和保护条例/第六章 法律责任第三十六条已修改见义勇为人员获得表彰和奖励后,被发现有弄虚作假的,经原确认机构核实,报请原批准机关撤销其荣誉称号,追回所获奖金、抚恤金和其他补助(补贴)费用,并依法追究相关单位和个人的法律责任。地方法规 · 武汉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第三十五条回到全文第三十七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