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汉市见义勇为人员奖励和保护条例/第三章 奖励第十五条已修改区人民政府对事迹比较突出的见义勇为人员授予区见义勇为先进个人或先进群体称号并颁发奖金。市人民政府对事迹突出、在本市范围内有较大影响的见义勇为人员授予市见义勇为先进个人或先进群体称号并颁发奖金。市人民政府对事迹特别突出、在本市范围内有重大影响的见义勇为人员,提请市人大常委会授予见义勇为英雄或英雄群体并颁发奖金。见义勇为英雄享受市级劳动模范的待遇。具体奖金标准和奖励办法由市人民政府另行制定。地方法规 · 武汉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第十四条回到全文第十六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