甘肃省发展民营科技企业条例第七条已废止民营科技企业应当履行下列义务:(一)遵守法律、法规、规章;(二)合法经营,依法纳税;(三)保守国家秘密,服从和维护国家利益;(四)建立健全会计、统计制度,按要求如实编报财务、统计报表;(五)按国家有关规定办理职工养老、失业、医疗等社会保险;(六)建立健全劳动者安全保护、职业病防治以及企业的安全生产、环境保护等制度。地方法规 · 甘肃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第六条回到全文第八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