绍兴市水资源保护条例/第四章 水域保护第二十二条已修改城市总体规划、工业园区规划的编制和实施以及重大基础设施建设等,应当按照维持水系自然形态和增强水体流动性的要求,保持自然水系结构的完整性。地方法规 · 绍兴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16年11月1日第二十一条回到全文第二十三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