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波市学前教育促进条例/第六章 扶持与保障第三十四条有效各级人民政府应当扶持农村和欠发达地区发展学前教育事业,鼓励多种形式扩大学前教育资源。积极推广集团化、连锁化等办学模式,鼓励优质学前教育机构举办分园或者合作办园。地方法规 · 宁波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第三十三条回到全文第三十五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