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十四条

已修改

志愿服务组织开展志愿服务活动,可以吸纳未注册的志愿者参加。

志愿者自行开展志愿服务活动的,可以与志愿服务对象约定服务内容、双方的权利和义务等事项,其合法权益受法律保护。

地方法规 · 宁波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