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波市志愿服务条例/第四章 志愿服务第二十四条已修改鼓励在教育、科学、文化、卫生、体育、社会保障、环境保护等领域和大型社会活动中开展志愿服务活动。鼓励为残疾人、未成年人、老年人、失业人员和其他困难群体提供志愿服务。地方法规 · 宁波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第二十三条回到全文第二十五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