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十八条

已修改

排污单位向水体违法排放污染物受到罚款处罚并被责令改正后拒不改正的,依法作出处罚决定的行政机关可以自责令改正之日的次日起,按照原处罚数额按日连续处罚。

地方法规 · 金华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17年3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