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华市水环境保护条例/第四章 监督管理第四十条已修改排污单位违反法律法规规定排放污染物,造成或者可能造成严重水污染的,负有环境保护监督管理职责的相关部门依法可以查封、扣押造成污染物排放的设施、设备。地方法规 · 金华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17年3月1日第三十九条回到全文第四十一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