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沙市轨道交通管理条例第五十二条已废止市建设、交通运输行政主管部门应当会同有关行政管理部门制定本市轨道交通建设、运营突发事件专项应急预案,报市人民政府批准后实施。轨道交通建设单位、运营单位应当根据专项应急预案制定轨道交通建设、运营突发事件应急处置方案,分别报市建设、交通运输、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行政主管部门备案。地方法规 · 长沙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第五十一条回到全文第五十三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