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沙市轨道交通管理条例第四十一条已废止在轨道交通车辆段和车站范围内设置广告、商业店铺或者敷设管线的,应当符合法律、法规、市人民政府有关规定,不得影响轨道交通的运营。在轨道交通设施范围内拍摄电影、电视剧或者广告等,应当经轨道交通运营单位同意。地方法规 · 长沙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第四十条回到全文第四十二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