兰州市物业管理条例/第二章 业主大会和业主委员会第十九条已修改业主大会会议选举出新一届业主委员会之日起十日内,上一届业主委员会应当将其保管的有关凭证、档案等文件资料、印章及其属于全体业主共有的财物移交新一届业主委员会。拒不移交的,新的业主委员会可以请求物业所在地的街道办事处、乡镇人民政府、公安派出所协助移交。地方法规 · 兰州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第十八条回到全文第二十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