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条例第十八条已修改实施本条例的工作程序,由市和区县人大常委会办公厅(室)制定。地方法规 · 北京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13年1月1日第十七条回到全文第十九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