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河湖保护管理条例/第五章 法律责任第三十九条已修改违反本条例第十九条、第二十条第五项和第六项、第二十七条、第三十一条、第三十二条规定的,依照水、防洪、水污染防治、水土保持等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进行处罚。地方法规 · 北京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第三十八条回到全文第四十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