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审计条例/第二章 审计职责第九条已修改审计机关应当对本条例第七条所列事项中社会关注度高、使用财政资金等公共资源数量大、涉及重大公共利益的事项,专门开展绩效审计。地方法规 · 北京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第八条回到全文第十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