甘肃省供用电条例第六条已修改电网经营企业应当根据电网结构和供电合理性原则,协助省电力行政主管部门划分供电营业区,并负责本供电营业区内电力供应与使用的业务工作。地方法规 · 甘肃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第五条回到全文第七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