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非物质文化遗产条例/第一章 总则第一条有效为了加强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保存工作,继承和弘扬中华民族优秀传统文化,促进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非物质文化遗产法》和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条例。地方法规 · 重庆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回到全文第二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