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促进科技成果转化条例第二十二条有效在科技成果转化活动中弄虚作假,采取欺骗手段,骗取奖励和荣誉称号、诈骗钱财、非法牟利的,由有关行政主管部门依法责令改正,限期退还所骗资金,取消该奖励和荣誉称号,没收违法所得,并依法予以处罚。地方法规 · 重庆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第二十一条回到全文第二十三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