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省审计条例/第三章 审计计划与审计实施第四十条已修改审计人员通过审查会计凭证、会计账簿、财务会计报告,查阅与审计事项有关的文件、资料,检查现金、实物、有价证券,向有关单位和个人调查等方式进行审计,并取得证明材料。审计机关就审计事项的有关问题向有关单位和个人进行调查,有关单位和个人应当支持、协助审计机关工作,如实向审计机关反映情况,提供有关证明材料。地方法规 · 江西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第三十九条回到全文第四十一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