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七十四条

已修改

道路运输经营者应当确保投入运输的车辆符合有关标准,不得使用报废、检测不合格、擅自改装和其他不符合国家规定的车辆从事道路运输经营。

道路运输经营者应当加强对车辆的维护和检测,建立车辆技术和维护档案,并至少保存二年。

地方法规 · 江西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