喀喇沁左翼蒙古族自治县民族教育条例第十八条已修改自治县人民政府对在发展民族教育事业中做出显著成绩的单位和个人,给予表彰和奖励。地方法规 · 喀喇沁左翼蒙古族自治县人民代表大会 · 施行 1999年6月16日第十七条回到全文第十九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