喀喇沁左翼蒙古族自治县民族教育条例第十五条已修改自治县人民政府创造条件,扶持民族学校在不影响正常教育教学的前提下,开展勤工俭学和社会服务,兴办校办产业,帮助民族学校拓宽资金来源,补充办学经费。地方法规 · 喀喇沁左翼蒙古族自治县人民代表大会 · 施行 1999年6月16日第十四条回到全文第十六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