黔西南布依族苗族自治州殡葬管理条例第二十四条有效违反本条例第十五条第一款规定的,由殡葬管理部门依法予以处理。违反本条例第十五条第二款规定的,由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依法予以处罚。地方法规 · 黔西南布依族苗族自治州人民代表大会 · 施行 —第二十三条回到全文第二十五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