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汉东湖新技术开发区条例/第一章 总则第八条已废止开发区高新技术企业的资产、应得利润和其他合法权益,受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行政法规和湖北省、武汉市地方性法规的保护。地方法规 · 武汉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第七条回到全文第九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