琼中黎族苗族自治县水利设施保护条例/第一章 总则第四条已废止各级人民政府及水利工程主管部门对其所管辖地区的水利设施施行行政领导负责制和责任追究制。地方法规 · 琼中黎族苗族自治县人民代表大会 · 施行 —第三条回到全文第五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