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十二条

已废止

高新区管委会各工作部门及市级行政管理部门的派出机构或者分支机构应当简化审批事项,采取统一办理、联合办理、集中办理或者其他高效、便捷方式,优化审批流程,减少审批环节,提升服务质量,切实提高行政效率。

地方法规 · 海口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13年3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