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波市无居民海岛管理条例第十七条有效无居民海岛利用人应当按批准的用途用岛;确需改变原批准用途的,应当按本条例规定重新办理手续。地方法规 · 宁波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第十六条回到全文第十八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