甘肃省甘南藏族自治州农村公路管理养护条例/第一章 总则第二条有效凡自治州行政区域内按照国家技术标准修建的县道、乡道和村道及其所属的桥梁、涵洞、渡口、隧道等构造物以及沿线附属设施的管理养护适用本条例。地方法规 · 甘南藏族自治州人民代表大会 · 施行 —第一条回到全文第三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