龙岩市烟花爆竹燃放管理条例第二十一条有效任何单位和个人均有权对违法销售、燃放烟花爆竹的行为进行劝阻、制止和举报。接到举报的相关部门应当及时处理并答复举报人,并对举报有功人员给予适当的奖励;打击报复举报人的,由公安部门依法予以查处。地方法规 · 龙岩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第二十条回到全文第二十二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