龙岩市烟花爆竹燃放管理条例第十二条有效限制燃放烟花爆竹区域允许零售烟花爆竹的时间为农历十二月二十至正月十五,其他时间不得销售。地方法规 · 龙岩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第十一条回到全文第十三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