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省行政执法条例/第六章 法律责任第四十二条已修改行政执法机关及其行政执法人员违法行使职权,侵害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造成损害的,应当依法予以赔偿。地方法规 · 山西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第四十一条回到全文第四十三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