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省行政执法条例/第四章 行政执法程序第二十四条已修改行政执法机关应当向社会公开执法依据、执法程序和案件的处理结果。地方法规 · 山西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第二十三条回到全文第二十五条